漳州这3起肉成品问题案例发布!


     

  本年以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建牢食物平安“四个最严”,持续加强肉成品全链条监管,峻厉冲击制售假劣肉成品违法犯为,为切实阐扬警示取教育指导感化,现将2026年1月26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依法对漳浦某食物发卖店出产加工厂所进行现场查抄,发觉当事人正在未打点《福建省食物出产加工小做坊登记证》的环境下,将新颖猪肉剁成肉泥,插手饮用水、淀粉、味精和食用盐进行搅拌,手工捏制成型,进行煮熟,冷却后包拆成肉丸成品,并正在抖音收集平台对外发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物平安条例》第五十四条之,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食物平安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惩罚。处置食物出产加工运营勾当该当依法取得《食物出产许可证》或《福建省食物出产加工小做坊登记证》,严禁无证处置食物出产加工运营勾当。2026年2月6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正在对辖区某超市进行查抄时,发觉当事人正在发卖生鲜猪肉时利用对其实正在色泽等感官性状形成较着改变的照明设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七条第二款之。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对当事人做出行政惩罚。发卖生鲜食用农产物,必需利用接近天然光、显色指数高的照具,实正在呈现食物的新颖度、色泽取瑕疵,不得通过灯光“美颜”品题。2026年3月17日,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法律人员正在对漳浦县某腊肠加工坊进行查抄时,发觉其采购并利用的5包(1KG/包)预包拆腊肠粉无任何标签,不合适《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拆食物的包拆上该当有标签”之。当事人采购上述腊肠粉做为其出产加工腊肠的原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对其做出行政惩罚。处置食物出产加工运营勾当该当严酷履行进货检验权利,落实食物平安从体义务,严禁采购和利用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原料。泛博消费者如发觉无证出产、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等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赞扬举报德律风。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放哨取执度,冲击食物违法违规行为。前往搜狐,查看更多。